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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msn的通風報信時,我還不太敢相信
看到報紙版面的那一剎那,我的頭腦整個空白

這個沒水準、沒道德的客戶做了記者會,用了我的案子
我本能性的翻起各大報,心裡矛盾了起來
我希望見刊很漂亮,證明當初規畫的議題work
又希望見刊不好,證明沒有我們,你做不出來

每翻過一次版面,我的心裡都會出現一些聲音
「他們怎麼可以這麼做?」
「沒有法律可以制裁他們嗎?」
「這樣跟偷設計師的設計稿,或者偷作曲家的曲子又什麼差別?」
「創意無法被定義智慧財產權,就可以這樣公然被剽竊嗎?」

以前的同事很氣憤,嘴上的髒話不會比我少
我打給外星人老闆,
談不上生氣,就是覺得這個圈子,這個業界,為什麼沒有一點道義?
客戶為什麼不能有一點誠信?

外星人老闆說,要收集證據
就算打不贏官司,也要給這群小偷一點教訓

當初的MAIL有沒有備份?
2005年5月的提案,沒有執行,離職前,應該沒有留

通聯紀錄?案子?筆記?有沒有人證?有沒有辦法列出每一次會議的明細?
同樣的問題,一年多了,要回憶也是可以,但都不是直接證據

這件事一直懸在小卡的心上,
我比任何人都生氣
也比任何人都想做點什麼

但..這種犯罪根本無法可管
證據 證據 
誰能證明這個idea從自己的頭腦想出來?

會不會到最後
這件事也只能不了了之?

在公司寫plan的這一晚
想到好多很有趣的點子
寫下去之前 想到這件事
心裡開始隱隱作痛

親愛的天主

請給我一點創意的勇氣
請給我希望 
讓我對業界及客戶仍有信任
並且
請給我寬恕的力量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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